要是如果我不能創作許多故事,也許至少我還能寫上許多的我自己。

Sunday, November 16, 2014

筆錄那些(或者)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

虛無的事從來都沒有原則。
我們心底裡都太清楚,幻想與真實是一線之隔;而那條線其實是抹不走的。

Love that we like but we don't quite know why.

「他解釋道,她不是適合他的女孩,她一棍子給打悶了,都沒有想到要反駁說--當時她還未醒過味兒來呢--他也不是適合的男人。」
「沒有了別人的阻梗,她領悟起自己的意圖來容易得多了。」
「It's about balance and optics, tension and texture. But more then that, it's about the unconscious. Love that we like but we don't quite know why.」

對抗過自己的情緒,打倒過心裡面的惡魔;無論是你親手贏過來的,還是靠別人助你一把。只要你走過,你就已經走過。回過頭來,事到如今,戰果輝煌不輝煌的都無關重要。你曾經放得低的,又怎麼要再次拾起。

Friday, November 14, 2014

Six Word Poem “For sale: Baby shoes, never worn.” – Hemingway

Six Word Poem,從海明威 “For sale: Baby shoes, never worn.” 的年代,直到 “Siri, delete Mom from my contacts.”;一樣傷感。精短簡要六字真言;short short story 變成了 flash fiction;陳腔濫調的東西不需要花巧修飾;簡單直接還更一刀見血。

“Wrong number,” says a familiar voice.
Finally spoke to her. Left Flowers.
Sorry soldier, shoes sold in pairs.
We’re lying in bed. She’s lying.
Two wives, one funeral, no tears.
I met my soulmate. She didn’t.
Stranger. Friends. Best friends. Lovers. Strangers.

如果換我來寫:

“Eat. Dream. Giveaway: Old Tight Jeans.”
“’I am not here.’ She said.”

大雄與靜儀。



理智與感情,我似乎一向都只有前者。

* * *

大雄明明在時光機裡知道自己將會與靜儀結婚,但是幾年之後,靜儀變左做靜香,按安都變成胖虎,只有大雄還是大雄,那麼他將來的靜儀究竟去了那?充滿童真的「叮噹」卡通片,就在人物改名的一刻,變得很現實:當身邊的人都變了,我卻不變。

當大雄發覺靜儀已是靜香的時候,就像一對愛侶,男的幾年後忽然才發現一直稱她為「婉君」的女朋友,吃人早就叫她做「Alice」,就去的「婉君」與今日的「Alice」,她還是她嗎?初相識的時候,覺得對方紅紅面上有半點害羞,愛極了;幾年後,工作了,罵人罵得臉紅紅,是她變了嗎?「婉君」認識你的時候,覺得豢英俊有才華;「Alice」了解你的時候,合作社你三作一事無成,收入維持一萬五千。

停下來,掉頭望再向前看,你覺得其他人變了,對的,變幻才是永恆,難道自己就沒有變過嗎?多少的時候,我們停了,覺得其他人變了,即使是這一年,我也覺得身邊一些人變了,縱使變化細微。

稀著歲月,大家走的路開始分岔了,然而,我想自己還是大雄,他還是他,她都是她,大家的浪對依據不是最好嗎?

到底,大雄始終都是大雄。

後記:在執拾細軟的時候找到了白色 A4 紙一張,上面寫著,《大雄與靜儀。》這個故事;上面沒有日記,沒有署名,就只有簡簡單單的這個短故事。幸好,我一直還記得這是誰下筆寫成的(雖然很多自己寫過的東西我都差點要忘了是自己寫成的,不過篤看第一句就知道這一篇不是我寫的);可是列印出就原因我一早就忘記了。只是每次看到都不捨不得丟掉(因為我太了解這原來的電腦存檔一早就已經不知道往那裡去了),一直保存,直到現在。我只大約記得這應該大概是 2006 - 2007 年寫成的。現在終於的起心杆要將這個轉化為 digital 版本,好讓以為一直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