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是如果我不能創作許多故事,也許至少我還能寫上許多的我自己。

Friday, June 19, 2009

因為村上春樹……

開 high court 的時候,我看到一大堆記者圍著某幾個人在拍照,不知道是什麼大新聞。我讓了路,看給被圍著的人進入法院,離開他們的包圍。電視裡新聞的畫面在我面前出現,實在別有一番體會。原來,記者需要的是耐性,因為進去 high court 之前他們已經在守候。

鎖定了一間較為少人的 starbucks,其實我想到 zoe 吃蛋糕;為著想看書,我找了個可以自閉的角落。李子玉的書對我來說有點壓力,我不得不把一堆堆未開封的書掏出來。先是上年十一月在台北買的《關於跑步.我說的其實是……》。賣到連香港都有了,很多人買了看完之際,它還在我的誠品紙袋裡面安然。

從前,因為村上春樹,我留意爵士樂;現在,因為村上春樹,我還得想去開始跑步。還記得高中時候每星期總得一晚與 D 君到運動場跑幾個圈不停出汗。過去遙遙,我的身體已經沒有郁動多時。想罷,很有衝動明天就去流一個痛快的汗。嘗試接近那些從屬空白的空白。

說實那些衝動的確只是衝動,我在離開 starbucks 與 Kat 結伴吃飯去的時候已經漸漸對剛才興之所至的決定有所退縮。衝動是在所難免的,持之以恆才是困難處。

其實從前的我是會去跑步的,慢慢地跑七個四百米的圈也是能力範圍之內(當然只屬尚算跑得到的類別)。D 君到外國去了,步就沒有再跑。他回來的時候,我又已經搬遠了。

到底,我明天會否去跑步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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