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是如果我不能創作許多故事,也許至少我還能寫上許多的我自己。

Monday, April 25, 2011

在天色比一般夜晚還要黑的時候

「有空嗎?出來走走好不好?」他沒有說有什麼事情要做,不是找個伴吃下午餐,不是要到某個展覽,不是要看新上映的電影,也不是設定了目的地要到那裡逛,也沒有想要買的東西。剛吃過午飯,這通電話便響起;星期六的下午時間對她來說尚早,「可我洗澡更衣出門乘車一共要花一個半小時。」

他一句沒問題,兩個人便掛線。

步出尖沙咀地鐵站B出口,她便拿起手機找他。慣常都是這樣的,他習慣在某個地方流連;他會告訴她他在哪(其實她大概猜到),他們會合,一起漫無目的地向前走。為了聊天而走的路基本上可以很長,累了走到那個地下的咖啡店。每人手裡拿著一杯咖啡。

某次他們走到中環,從一棟大廈走到一些斜路,遇上了七十年代的明星。走過了建築地盤,左右人來人往,他們沒有在店舖前停下來或走進去,只為聊天一直直走。拐了彎到那個棕紅色的咖啡店,坐下來。又買了咖啡和蛋糕。

有一次跑到那所小小的餐廳。餐牌才剛打開,餐廳換了唱片,她用手指著那片假天花說喜歡這首歌,那是Jason Mraz的I’m Yours。她問起他讀書的時候是個怎樣的人,她說了她的想像,他憶述他的過去。他們聊家庭,談興趣,說著往事,某篇報導和他倆認識的經過。

走過唱片店,他會走到那個玻璃盒子。他們看不同的唱片,一個站在左邊一個站到右邊。她們喜歡不同的風格,她站著看Carla Bruni,他已經走到某個盡處。離開玻璃盒子後從電影影碟旁邊走下梯級,到達下層後他用拿著唱片的手揮向天花的位置,「你知道這首是什麼歌嗎?」「忽然間忘了歌名。我知道這首歌;那個揚名有點醜的歌手,不過,我很喜歡。」她沒有告訴他她曾經youtube不斷的重播,也沒說關於這首歌的故事。

他曾經把她帶到那個大廣場,漫無章法的遊覽;往最上的地方走,看到了最翠綠的花草。地上有點積水,他們都沒介意。在不太長的電梯,她看著他的背影。

只有在天色比一般夜晚還要黑的時候,她才忽然發現故事情節的浪漫。只有在月亮最光最亮的時候,她才會明白,一起並不因為要找個伴吃飯。兩個人一起遊蕩,著實也只不過找一條可以以同一方向前進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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