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是如果我不能創作許多故事,也許至少我還能寫上許多的我自己。

Saturday, September 12, 2009

屋村仔

1

我們為著一些事情暗喜;事情可以很大,也可以小。可以為著將要張羅的咖啡機而歡喜,也可以為著要買一只陶瓷咖啡杯而著狂。無論怎樣細微如斯,我們總找到喜歡若狂的原因。正如,吃 pizza;很歡樂高興。

2

我喜歡有個人態度的小朋友,就是朋友口中的屋村仔。我總是認為太規矩的小朋友失去一種玩味,他們總不能神態自若地放蕩;就像是麥浚龍沒有李燦森的味道一樣。跟我共用電梯的有兩位小朋友,十歲或以下。一個瘦削如柴黑黑實實,眼大大炯炯有神而且睫毛又長又亮麗,短褲拖鞋白色底衫;另一個偏瘦身型,白白淨淨靚靚仔仔,穿一條短牛條褲白色無袖 zip-up parker 腳踏一對紫色高筒 converse。前者入型入格是隨時準備打架的模式,後者笑容可鞠是甜美男孩的典範。難分高低,我脫離了選擇有個人態度的原則偏愛後者。

黑黑實實的那個小朋友穿著校服回來,髒得就像是一路並非走回家而是滾著回來的一樣;白白淨淨的那個拿著一個膠袋的疏菜。玩味和態度是吸引的條件,但我原來最喜歡的都是純美溫柔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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